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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营销专业委员会
关于认定“赢客直告”网络营销服务模式
为指定中小企业网络营销最佳解决方案的决定
中网营文[2008]19
为大力推进优秀网络营销服务模式研发、应用、推广,鼓励与引导我国企业利用网络营销提升经营绩效,促进网络营销服务市场和谐氛围建设、品牌创新建设、诚信体系建设、行业自律建设,从而推动中国网络营销实践活动健康、创新、持续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经评审,认定:
深圳市时代赢客网络有限公司
“赢客直告”网络营销服务模式
为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营销专业委员会 指定《中小企业网络营销最佳解决方案》
特此决定。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网络营销专业委员会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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