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营销专业委员会 关于认定“赢客直告”网络营销服务模式为指定中小企业网络营销最佳解决方案的决定中网营文[2008]19为大力推进优秀网络营销服务模式研发、应用、推广,鼓励与引导我国企业利用网络营销提升经营绩效,促进网络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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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赢客直告”网络营销服务模式为指定中小企业网络营销最佳解决方案的决定

来源:PCEM 作者:PCEM 发布时间:2008-3-26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营销专业委员会


关于认定“赢客直告”网络营销服务模式

为指定中小企业网络营销最佳解决方案的决定

中网营文[2008]19

为大力推进优秀网络营销服务模式研发、应用、推广,鼓励与引导我国企业利用网络营销提升经营绩效,促进网络营销服务市场和谐氛围建设、品牌创新建设、诚信体系建设、行业自律建设,从而推动中国网络营销实践活动健康、创新、持续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经评审,认定:

深圳市时代赢客网络有限公司

“赢客直告”网络营销服务模式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营销专业委员会
指定《
中小企业网络营销最佳解决方案

特此决定。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网络营销专业委员会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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