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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商协文〔2007〕18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经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整规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专家评审通过,被列为首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根据《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以下简称《工作通知》),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并向行业及其上下游产业、有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提供会员企业的信用信息,推广信用评价的成果,增强会员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服务政府的市场监管和宏观管理,全面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工作,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和行业自身的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和统一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一贯致力电子商务信用环境建设,在全体会员的支持下,积极探索和开展了多层次信用服务和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经过多年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果。现根据《工作通知》要求,协会将进一步规范和统一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1)统一信用等级标准。企业信用等级统一划分为AAA、AA、A、B、C三等五级。并根据实际情况,将B、C两等扩展为BBB、BB、B、CCC、CC、C六级。其中AAA级表示企业信用等级很好;AA级表示企业信用等级好;A级表示企业信用等级较好;B级表示企业信用等级一般;C级表示企业信用等级较差。
(2)统一信用评价的名称、证书和标牌。评价工作统一定名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对企业的评价结果统一称为“企业信用评价____级信用企业”,信用等级的证书和标牌由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
(3)统一有效期限。评价结果有效期限统一定为三年。企业申请上一级信用等级的,不受有效期限制。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可在有效期内对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复查合格者继续享有原信用等级,不合格者要相应下调,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有效期满后企业须重新参加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将在评价结束10个工作日内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报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二、近期工作
(1)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组织召开相关专题会议,研究和制订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
(2)设立由协会领导亲自挂帅的专门组织机构;
(3)接受会员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并组织预审;
(4)欢迎第三方中介机构,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5)欢迎协会会员单位以及广大企业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6)请曾经加入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和接受过中国电子商务诚信单位红蓝标评价的企业,尽快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工作。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二○○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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